转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疫情防控与安全管理的通知》

发布者:黄小波发布时间:2020-05-05浏览次数:1421

各系、研究室(中心):

根据上级文件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现就研究生返校后实验室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限流。确保人员密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。实验室有效活动空间按照普通类实验不少于2.5平方米/人、危险性实验少于4平方米/人和净化室分别不少于6平方米/人进校控制,或固定专人进入。

2.通风。每日不少于3次,每次不少于30分钟,或采用机械排风。不开中央空调(如有变化,以学校通知为准),其他空调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。

3.防护。必须穿戴好实验服、手套、口罩并保障清洁,扎好长发,涉及化学、生物及光学实验的须戴护目镜,消毒时应注意防火防爆和禁忌。

4.准入。教师进入实验室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(在线安全考试并通过),学生进入实验室须通过安全知识考试并和导师签署《疫情期间开展实验安全告知书》,方可进入实验室。禁止校外人员进入实验室,严控校内合作单位人员进入实验室。(校内合作单位人员进入实验室,在疫情防控期间须参加在线安全考试并通过后,重新提交备案申请。)

5.备案。进出实验室实名登记,明确实验计划和内容,并报二级单位和学校备案。

6.安全。1)无违法违规行为;(2)学生进入实验室须由教师陪同实验;(3)危险性实验须两个或以上人员同时在场;(4)危险源(点)控制良好、无安全隐患;(5)实验时不得无人值守。

7.检查。实验室每日三查,二级单位专人每日巡查,单位负责人每周督查。

8.应急。应急物资充足,应急预案、能力和训练有保障。

具体实验室开放原则、管理要求、防控方案和安全管控措施等参见附件1《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工作方案》。


附件1: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开放工作方案.docx

附件2:疫情期间开展实验安全告知书.docx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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